院属各部门:
为深入贯彻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消防安全的文件要求,落实河南省“12.7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,吸取山西省吕梁市“11.16”重大火灾事故教训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现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,牢固树立师生“预防为主、生命至上”消防安全观念,有效管控消防安全风险隐患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二、消防安全排查内容及要求
(一)院属各部门办公室内消防排查内容及要求
1.院属各部门是否积极开展“四懂”“四会”等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,院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。
2.院属各部门相关人员能否正确熟练使用消防器材。
3.院属各部门取暖、饮水等电器线路有无老化、破损、超负荷、私拉乱接等现象。
4.院属各部门办公电脑等用电设备下班是否及时关闭,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,切断电源。
责任部门:院属各部门
责任人:院属各部门负责人
(二)校园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每日进行防火巡查,确定巡查人员、巡查内容、巡查部位和频次。防火巡查时要填写巡查记录,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。
2.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安全检查,排查火灾隐患。
3.检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4.检查校园内各建筑物安全疏散通道、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设备和安全出口等情况。
5.检查校园内消防设施、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、完整且有效;灭火器材的配置及有效性是否得到保障。
6.检查校园内用火、用电有无违规情况。
7.检查校园内建筑物内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下降是否影响物品使用。
责任部门:保卫处
责任人:王平
(三)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禁止使用电炉、煤油炉、酒精炉、液化炉、“热得快”。
2.严禁乱拉乱接电线,禁止私接照明电源线,不准使用明火照明。
3.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药品等危险品。
4.禁止在学生公寓内燃放鞭炮。
5.对学习必备的充电器、台灯、电脑等,应在有人看护的情况下使用,屋内没人时,务必切断电源。
6.门卫和管理人员要维护好楼内的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、应急照明设备、疏散标志等,做到适时巡查,发现问题时要做到会报警,会使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,火情初期会扑救,紧急情况下会保障楼内疏散通道畅通。
责任部门:后勤处 各系部、二级学院
责任人: 王睿 各系部、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
(四)餐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是否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隐患防范相关教育(防火、防毒、防盗)。
2.是否定期对食堂油烟管道进行清理清洗,对油水电气管路进行检修。
3.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,未经许可,不得进入操作间。不擅自留宿非餐厅工作人员。
4.配置的灭火毯、消防栓、消防箱等灭火器材的是否到位,是否按照消防规定定期进行检查。
5.食堂加工、烹调食品使用电器、电热、电加热器前,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,完好后才能插上电源,开启电源开关。严禁先开启开关再插电源。
6.禁止操作人员在使用电器设备、炉灶过程中离开岗位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。
7.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,水、电、燃气阀门是否关闭,门窗是否关好,确认关闭后方能离开操作间。
8.餐厅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清楚了解灭火设施所在位置。
9.严禁工作人员在餐厅内吸烟,特别是在操作间内。
责任部门:后勤处
责任人:王睿
(五)实训室、机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实训室、机房管理员是否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,是否了解实验室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及安全出口所在位置。
2.是否停用或遮挡疏散指示标志、消防设施、灭火器材。
3.是否存在非电工私自安装电器设备、照明灯具和拉接电线等现象。
4.室内过热、过载切断保护装置是否正常运行。
5.是否存在私自保存易燃易爆、易腐蚀、剧毒等化学品等现象。
6.高压气瓶严禁在日光下暴晒,不得在高压气瓶附近进行明火作业,要有安全存放和管理措施。
7.下班前要关闭所有仪器、设备电源,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开。
8.实验室电热设备(电炉子、电烙铁)必须放在安全的地点使用,用完后切断电源。
9.爱护消防设施器材,做到会操作、会使用。
10.实训室内未经允许严禁进行动火作业。
11.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消除火险隐患。
责任处室:教务处 信息中心 各系部、二级学院
责任人: 程自场 徐小云 各系部、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
(六)会议室、多功能报告厅、校史馆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配置齐全、完好有效。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。
2.观众席禁止临时添加座位,以利疏散。
3.馆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4.增加的临时照明设备不得超负荷,用完立即拆除。
5.大型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清理现场,切断电源。
6.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可燃物品。
7.不准乱拉乱扯电线和擅自增加电器设备。
8.会议室、多功能报告厅等场所的安全门、疏散通道严禁堆放物品,进行大型活动时安全门严禁上锁。
责任部门:会议室、多功能报告厅主管部门 宣传部
责任人: 会议室、多功能报告厅部门负责人 徐长安
(七)学校超市、快递点、通信营业厅等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经营场所内配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符合消防部门要求。
2.管理员是否能熟练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。
3.经营场所内是否停用或遮挡疏散指示标志、消防设施、消防设施。
4.经营场所内外消防疏散通道严禁堵塞。
5.经营场所内是否严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责任处室:后勤处
责任人:王睿
(八)图书馆(档案馆)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及要求
1.疏散通道、消防通道、安全出口是否畅通,有无堵塞、锁闭现象等。
2.检查电气线路、用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,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。
3.确保电门开关和照明设备与书架、资料、档案柜保持一定距离。
4.禁止在馆、舍内使用电炉、火炉煤气等炉具。
5.图书馆内及时清除垃圾、废纸等易燃物品,禁止在馆内焚烧废纸。
6.图书馆内使用电焊或其他用火作业须经分管领导批准,保卫处备案。
责任处室:图书馆(档案馆)
责任人:尹国柱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主体责任。
院属各部门坚持“三管三必须”(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)原则,扛牢主体责任。
(二)建立台账,及时整改。
院属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,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,能立即整改的,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;暂时不能整改的,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保卫处,由保卫处汇总后上报学院。
(三)持续开展,突出效果。
院属各部门要以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,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,求真务实,举一反三,在交通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任、不作为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。
院属各有关部门请于12月20日前,将部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台账(附件1)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保卫处,联系邮箱:gxxybwc@163.com。
2023年12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