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证办理流程
一、户口迁入
1. 外省录取新生注册报到时,将准考证、录取通知书、户口迁移证及2张照片,在规定时间内,集中交学院保卫处,统一办理审批入户手续。
2. 新招聘的教师户口迁入,需提供户口迁移证、报到证或工作调令及人事处开具的接收函、2张照片,交由保卫处办理迁入手续。
3. 照片要求:一寸免冠大头照片(身份证照片)。
二、户口迁出
1. 迁入工作单位的,凭就业报到证及其复印件;
2. 申请迁回原籍或其他地址的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明;
3. 专升本的凭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;
4. 退学的凭学校的退学证明及其复印件;
5. 工作调动凭调令;其他迁出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明,由保卫处审核并开具证明后,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。
注意事项:
1. 户口迁出时,要求本人亲自办理。委托他人代办的,需提供本人书写的“委托书”和本人及代办者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2. 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。户口迁出时,公安派出所收取户口迁移证工本费。
三、补办户口迁移证
1. 本人写出补办申请(内容包括丢失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)。
2. 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未落户口证明(内容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,经查证本辖区没有此人户口信息。要求用A4纸张打印,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)。
四、改迁地址
凭原迁移证、改派的报到证及其复印件或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迁证明,由保卫处审核后到派出所办理。
五、办理身份证
1. 户口为学院集体户口,初次办证的学生凭学生证,教工凭工作证到学院保卫处开具证明,穿深色上衣到辖区派出所办理。
2. 身份证丢失补办的须写出补办申请(内容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丢失的原因、时间、地点),到保卫处开具证明,本人到辖区派出所办理。
六、咨询电话
保卫处电话:0391—8767110 地址:焦作市高新区碧莲路801号
派出所电话:0391—2282975 地址: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派出所